穗港局〔2021〕20号
广州市港务局关于报送广州港口船舶排放控制补贴资金申请项目(2019至2020年度)第三批、第四批申请材料的通知
各相关港航企业:
广州港口船舶排放控制补贴资金申请项目(2019至2020年度第三批、第四批)补贴方案已经市政府审议通过,为做好补贴资金拨付工作,请第三批、第四批补贴项目申请单位按照以下要求按时报送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报送时间
1月26日至2月1日:通过审核的2019至2020年度第三批申请项目;
2月2日至2月8日:通过审核的2019至2020年度第四批申请项目。
二、材料报送地点
项目初审分局。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所有申请材料须与“广州市港务局港口船舶排放控制资金补贴系统”提交的申请资料保持一致。
(二)申请材料齐全,与材料清单一致,申请项目材料清单纸质签名盖章版一式三份,电子版申请材料目录与申请资料扫描件,按要求进行文件命名,拷入光盘或U盘。申请材料封面、材料清单、电子目录等具体要求参见附件1、2、3。
(三)报送材料经办人员须携带相关工作证明,并递交签名的广州港口船舶排放控制补贴资金申请项目材料清单。
咨询电话:83050391。
特此通知
附件:1.封面版式及材料清单.docx
4.广州港口船舶排放控制补贴资金申请项目(2019至2020年度第三批、第四批)补贴方案.docx
广州市港务局
2021年1月25日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