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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港务局2019年行政执法情况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1-21 16:34:36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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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本单位的主要职能、法定执法职责

依据《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广州市港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穗文〔2019〕62号),主要职能、法定执法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港口、水路运输、航道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港口资源,研究制定港航发展战略。负责编制港口、航道、锚地等相关规划。

3.推进港航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发展。组织、拟定港航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4.负责港口行政管理,依法实施港口经营许可。依法对港口经营市场秩序实施监督管理。

5.负责水路运输行政管理,依法实施水路运输经营许可。依法对国内水路运输市场秩序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本地区(部、省属单位除外)船舶修造业的行业管理。

6.负责广州港水域、航道和锚地的行政管理。规范和加强航道建设、维护,保障航道畅通和通航安全。

7.负责港口工程建设、水运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水运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和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对港口安全生产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对水路运输的生产安全工作实施行业管理。负责港口危险货物管理和港口设施保安工作输。

9. 负责港口、水路运输数据信息的采集、发布、统计和管理利用工作。

10.负责水路军事运输管理、监督和协调工作。组织协调抢险救灾物资、国家重点物资和国防建设急需物资等的运输工作。

11.负责港口行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执法工作。

12.指导监督广州港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传播进出港、锚泊、引航、船舶交易等公共服务。

13.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的权责清单,我局共有法定职责如下:行政许可34项,行政处罚114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检查9项,其他职能19项。

(二)本单位实际在岗行政执法人员构成

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持证在岗的执法人员有313人,后续将安排新进人员参加相关执法岗位培训考试申领执法证件。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我局各执法单位对港航行政执法工作高度重视,组织有力,责任到人,执法装备和经费落实到位,各项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行政执法情况统计

2019年我局行政审批业务共计办理许可业务25993件。我局继续推进落实放管服工作,大力度对现有的审批事项进行压缩精简和流程再造,以科技手段助力,为港航企业松绑,营造了舒畅宽松、高效便捷的投资环境和政务环境。

全年我局共立案查处违法行为72起。处罚方式以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为主,罚款总额1,380,445元,没收违法所得总额49,749元,合计1,430,194元。处罚案件数量相比去年上升44%。在办理好航务、港政类案件的同时,我局还加大了对在港区违法进行采掘、爆破和倾倒砂石、泥土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以来,全局执法案件类型呈现多样化,遍及我局监管职责的各个方面,体现出全局监管水平日益提高,监控能力不断加强,市场秩序更加健康、公平、稳定。全局全年未发生需进行国家赔偿(或补偿)或须追究执法人员过错责任的案件。未新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制度建设质量进一步提高

2019年,我局着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使各项制度更加健全,更好引导全局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工作。一是开展《广州港务局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范》修订工作。根据近年来执法形势的变化,结合交通运输部的最新要求,重点针对机构改革之后执法情况的变化,对《程序规范》内容进行修订,确保《程序规范》能为执法人员提供明确规范与指引,保证我局执法工作依法依规开展。二是根据机构改革后的实际情况,对我局涉及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按照市司法局《关于集中开展涉及机构改革和证明事项清理等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穗司函〔2019〕129号),组织对涉局规章(《广州市珠江游经营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广州市港务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夹带、匿报、谎报危险货物违法行为的通知》、《广州市港务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提出清理建议。

(三)执法业务水平显著提升

集中力量办好重点案件。通过办理唐山冠航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将危险货物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案、东沙港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违反《港口经营管理规定》案等重点难点案件,执法队伍的办案能力得到了锻炼和提升,得以从中总结经验并向全局推广。一是对危险货物瞒报类的案件处理更为科学,通过不同案件的经验累积,对如何合法合理地确认处罚对象、如何在无法确认货主的情况下处理案件等均摸索出了较为有效的做法。二是对涉及民生、维稳的案件更为审慎,在考虑案件处理的合法性的同时,对案件可能产生的社会效果和其他影响也进行更为全面的考虑。

(四)执法监督工作继续加强

一是组织开展了全局行政执法评议活动,对机关业务处室和各分局、质监站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考评,通过自查自评、现场检查和案卷评查等评议方式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明确整改措施和要求,树立典型,完善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同时向广州市政府和社会公众公开我局《广州港务局行政执法数据公开报告》、《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广州港务局行政执法情况报告》等多个执法年度报告,接受上级机关和企业群众的检验和监督。二是通过信息化手段完善执法监督。使用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配备执法终端,依靠技术手段,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实现对行政处罚行为的全程监督。

(五)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继续聘请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由其指定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在执法取证、政务公开、处罚及行政复议等事项上,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处理法律事务的准确性。

三、2020年工作计划

(一)积极探索执法工作与信息化工作相结合的思路,利用行政执法系统与执法记录仪等设备,推进执法工作高效发展。

(二)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制度化,

(三)加强航道监管力度,强化常态化巡查及现场实地核查机制,做好日常航道和疏浚项目检查,打击乱抛乱卸违法行为。

(四)积极研究应对机构改革后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寻求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

附件:广州港务局2019年行政执法数据.pdf


广州市港务局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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