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广州港引航发展规划(2021-2025)》编制项目的招标活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现邀请具有招标代理资格的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招标服务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港引航发展规划(2021-2025)》编制项目
二、采购单位:广州港引航站
三、编制项目采购最高限价:56万元。
四、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计算,由中标单位全额支付。
五、投标人报名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018年至今承担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同类型政府采购项目不少于3个。
六、报价文件编制:
(一)报价文件一式贰份,其中,壹份正本,壹份副本,加密封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二)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载明详细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并密封)
1.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承担过规划同类型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少于3个的相关证明(包括代理合同、省级以上政府采购法定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网页截图);
3.投标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介绍;
4.报价函。报价函.docx
七、递交资料时间和地址
(一)递交开始时间:2020年5月21日
(二)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5个工作日),逾期提交文件不予接受。
(三)递交资料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531号广州港引航站202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麻先生,020-82296531
八、招标代理的确定
(一)评定原则。本次评定原则采用符合性最低价法。由我站对报名单位报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合格后根据报价下浮率最高者作为项目成交人(最低报价相同时,选取业绩占优的为成交人),若报价下浮率超过50%须提供低价原因及成本控制详细书面说明。
(二)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递补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九、本项目招标相关事宜一切解释归招标人所有。
特此公告。
广州港引航站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