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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环大虎岛公用航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8-19 15:21:56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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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广州港环大虎岛公用航道工程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精神,现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

广州港环大虎岛公用航道工程位于珠江口伶仃洋-狮子洋,南起广州港南沙港区(伶仃航道折点G),北至大虎岛附近。航道全长约为33.3km。其中小虎岛作业区至龙穴岛作业区主航道长度约27.2km(含会遇段HJ段12.1km),通航宽度242m(会遇段300m),设计底标高-14.6m;环大虎岛西侧公用航道长度约6.1km,通航宽度195m,底高程-13.9m。航道边坡1:5,总疏浚工程量为1195.69万m3。工程总投资约为:15.48亿元,施工期约为2.5年。

2、本工程主要环境影响

(1)在航道疏浚作业过程中,由于机械的搅动作用,使得泥沙悬浮,造成水体混浊水质下降,并使得施工区域底栖生物生存环境遭到破坏,对周围环境敏感目标也将产生影响;

(2)疏浚物向抛泥区倾倒过程中大部分泥沙迅速沉降至海底,少部分泥沙再悬浮,造成水体混浊水质下降,对海洋生物也产生影响。倾倒区原有沉积物和底栖生态环境因受泥沙覆盖而造成破坏。

(3)施工期产生的船舶生活和含油污水、生活垃圾对附近水域环境的影响。

(4)施工期、营运期溢油、化学品泄漏等风险事故的影响。

(5)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3、环境保护措施

(1)水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①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注意保护环境敏感目标

施工单位应充分注意到附近海域的环境保护问题,制定详细的施工作业计划,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根据工可提供的施工计划,建议川鼻段航道施工尽量避开3-8月,以减少对珠江口经济鱼类和黄唇鱼繁育期的影响。

②减少疏浚物对周边海域环境影响

为减少疏浚物进入疏浚区水域,施工作业人员应尽量缩短试喷的时间,调整好泥舱溢流口的位置,控制好溢流口的泥浆浓度,减少入水泥浆。可采用自动调节溢流口的装置,更易于减轻溢流对施工海域的污染。

③控制施工队伍生产、生活污水及船舶垃圾的排放

(2)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船舶在水域内定点作业、施工船舶产生的含油污水不得在海域内排放,由广东海事局报备认可的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接收处理。船舶为流动污染源,不得向禁止直接排放污水的海域排放污水,严禁向敏感水域直接排放废水。

(3)风险防范措施

①应要求船公司加强航海人员培训教育,提高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②应督促进出港船舶加强港内航行与靠离泊风险控制;

③危险品船舶进港期间,海事部门应提前对航道进出港船舶进行有序疏导,确保码头通航秩序,必要情况下可以对航道进行临时管制。.

④环境敏感区域防护措施

本项目溢油污染可能涉及的主要敏感目标是黄唇鱼市级自然保护区以及珠江口经济鱼类繁育场保护区等。对于珠江口经济鱼类繁育场保护区、幼鱼幼虾保护区以及黄唇鱼市级自然保护区,应当采取防范为主应急为辅的保护措施。建设单位作为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要求各码头公司的进出港船舶在主航道航行,横越航道、追越、掉头等须严格执行《珠江口水域船舶安全航行规定》,船舶进入黄唇鱼市级自然保护区水域航道航行时,须控制好航速,正常情况下航速不得超过10节。

一旦发生溢油事故,优先将溢油源有效控制,防止事故规模的扩大化,具体措施为使用围油栏将溢油源围控,同时采用过驳措施控制溢油源。一旦发现油膜向各保护区漂移,立即利用拖轮布设围油栏对溢油进行导流,阻止污油进入敏感区域。同时通知相关单位,辅助使用吸附材料,将污油对敏感区的损失降至最低;可恶劣天气条件下,机械处理受限制,但强风、急流等却能提高分散剂的效力,但是应当慎重使用分散剂,使用前需经海事、环保部门许可。

⑤根据《港口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JT/T451-2017)对本项目溢油应急设备进行配备。

⑥编制有关溢油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上报海事局备案。

4、评价主要结论

广州港环大虎岛公用航道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2)主要事项:

①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②项目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③项目实施可能造成污染的意见;④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影响;⑤对项目建设的建议和要求。

6、项目环保护公示期间公众意见受理的通讯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如需查阅环评报告书或其他资料,可致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也可登录本公示网址下载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可以顺畅地将对本项目的意见及时反馈,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从公告日起10个工作日内。

①建设单位:广州港务局

联系人:韩工         电话:020- 83050269

e-mail:hy@gzport.gov.cn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路406号

②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电话:022-59812345-8322

e-mail:562611006@qq.com

地址:天津滨海新区塘沽新港2号路2618号

附件:广州港环大虎岛公用航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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