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港务局海港分局港口重大危险源火灾事故暨港口设施保安应急综合演练。
二、项目最高限价(元):人民币45000元
三、采购数量:1项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选取分局辖区一个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组织开展一次港口重大危险源火灾事故暨港口设施保安应急综合演练。演练内容包含①港口设施保安应急演:针对不明人员非法侵入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对堆存的危险货物集装箱实施破坏,导致发生泄漏火灾事故,实施港口设施保安应急。②危险货物集装箱发生泄漏火灾事故,实施堵漏处置和开展危险货物火灾事故应急救援;2、编制应急演练方案、演练脚本;3、负责演练现场背景、场景、观摩台、音响等设施的布置,做好现场的安全保障措施,负责演练器材及相关的服务费用;4、负责进行拍摄,后期进行音影处理制作光盘,印刷演练文件及评估文件;5、对演练效果进行总结评估。
五、工期要求:2020年11月20日前完成演练和项目验收。
六、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具有原广东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颁发的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的服务机构,或广东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未列入相关行业诚信黑名单;5、熟悉国家安全生产管理及港口行业的法律法规政策,熟悉应急预案编制的政策规定。
七、报价文件的组成
1、报价函;2、报价人基本情况表;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项目实施方案;5、报价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八、报价要求
1、报价函用A4纸打印;2、报价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6日17时00分,快递方式递交以我方收到快递件时间为准;3、报价函要密封、加盖密封章,内容无涂改;4、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九、评定原则:本次评定原则采用符合性最低价法。根据标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原则对供应商报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合格后由我分局根据最低报价者作为项目成交人。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港务局海港分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587号一楼(邮政编码:511458)
联系人:陈永全,联系方式:020-39099012
附件:1、报价函.doc
广州市港务局海港分局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