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为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设广州国际航运中心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穗府函〔2018〕78号)有关加大对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的资金支持的要求,市建设广州国际航运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广州市关于建设广州国际航运中心集装箱运输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8-2020年度)》。为公平、客观的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广州市港务局关于建设广州国际航运中心集装箱运输扶持奖励工作方案》,我局拟委托第三方单位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和验证工作。现邀请相关单位参与该项目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我局将择优选取受委托单位,并签订委托合同和廉政合同。
二、项目内容
(一)负责审核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与《建设广州国际航运中心集装箱运输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8-2020年度)》所规定的申请奖励材料的符合性。
(二)需开展现场抽查核验工作,所抽验项目不少于各项(1.南沙港区新增外贸班轮航线;2.南沙港区外贸班轮公司集装箱吞吐量增量;3.进出口企业箱量;4.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国际无船承运人)箱量;5.铁水联运箱量;6.航运公司在广州港完成内贸集装箱吞吐量;7.海外办事处)符合条件申请项目总数的30%。
(三)提出需现场调查核对相关资料的工作方案,并开展现场抽检核验工作,审核验证工作完成之后出具核验报告(含资金分配初步方案)提交广州市港务局。
(四)其他与第三方验证相关的工作。
三、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15万元,报价为包干价并含税。
四、合同周期
服务合同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
五、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熟悉港口物流操作流程,了解《广州市关于建设广州国际航运中心集装箱运输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8-2020年度)》所涉及的航线、吞吐量、国际无船承运人、铁水联运和海外办事处等概念和操作流程。
(四)至少具备一项或多项以下资质:港口航运教育培训、咨询、信息服务、项目评审、行业调查。
(五)具有股权投资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广州市港务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1504
联 系 人:刘肖锋
电 话:020-83050265
电子邮箱:gwjlxiaofeng@gz.gov.cn
请将报价文件(附件1、2)、资质条件证明材料及项目负责人任职证明文件复印件等材料(以上资料须载明详细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并密封)于2021年1月22日(星期五)下午18:00前提交至: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16楼1504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询价文件,将不予接收。
附件:
1.承诺函.doc
2.报价函.doc
广州市港务局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