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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引航站关于广州港船舶航行船间效应的对策研究项目招标代理询价公告

来源:广州港引航站 发布时间:2021-03-26 20:08:20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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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引航站(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广州港船舶航行船间效应的对策研究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简介:

1、采购项目名称:广州港船舶航行船间效应的对策研究项目招标代理。

2、项目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3、项目内容及需求:我站准备开展广州港船舶航行船间效应的对策研究项目招标工作,项目预算费用约38万元。现需择优选择招标代理单位完成该项目的招标工作。

4、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计算。由中标单位全额支付。

二、合格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提供营业执照(含颁发机构指定官方网站载明的企业基本信息打印页及其查询路径或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企业资料查询单)】

2、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已在广州市政府采购平台、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提供网页截图打印件);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未被列入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栏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打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1、报价文件一式贰份,其中,壹份正本,壹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报价表原件(格式自拟);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符合合格报价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报价截止时间、询价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1年4月1日15:30~16:00时。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2021年4月1日16:00时。

3、询价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531号大院广州港引航站504室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询价文件,将不予接收。

五、定标原则:选取合格报价人当中下浮率最大的投标人(即价格最低者)为本项目中标人(最低报价相同时,选取业绩占优的为中标人)。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递补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六、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港引航站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531号大院广州港引航站504室

采购单位联系人:喻先生  82296859;或江先生 82296395

广州港引航站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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