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港务局印发广州市关于建设广州国际航运中心集装箱运输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8-2020年度)的通知》(穗港局〔2019〕152号,可在本网站查询)的有关要求,拟对南沙港区新增外贸班轮航线,南沙港区外贸班轮公司集装箱吞吐量增量,进出口企业箱量,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箱量,铁水联运箱量,广州港海外办事处等方面给予扶持奖励。
现将拟给予扶持奖励企业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6月14日起至2021年6月18日止,共5个工作日。个人或组织认为有情况需要投诉或举报的,请在上述时间内联系广州港务局,联系电话:020-83050265, 020-83050343,监督举报电子信箱:gwjlxiaofeng@gz.gov.cn。
附件:2019年度建设广州国际航运中心集装箱运输扶持资金分配方案公示表.doc
广州市港务局
2021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