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港务局印发广州市关于建设广州国际航运中心集装箱运输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8-2020年度)的通知》(穗港局〔2019〕152号,可在本网站查询)的有关要求,拟对为广州港内贸集装箱吞吐量做出贡献的船公司给予扶持奖励。
现将拟给予扶持奖励企业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9月15日起至2021年9月22日止,共5个工作日。个人或组织认为有情况需要投诉或举报的,请在上述时间内联系广州港务局,联系电话:020-83050265, 020-83050343,监督举报电子信箱:gwjlxiaofeng@gz.gov.cn。
广州市港务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