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港局〔2018〕266号
广州港务局关于同意广州粤港澳国际航运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广州粤港澳国际航运有限公司:
你司开业申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司开业,从事广东省内河普通货船运输,并同意你司所属船舶“新谷332”(总吨位2139吨、净吨位1390吨、载货量2567.04吨、主机功率2×447KW)、“新谷336”(总吨位2002吨、净吨位1301吨、载货量2567.04吨、主机功率2×447KW)经营广东省内河普通货物运输(该船舶检验证书载明航区)。
请按规定到我局办理《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手续。
此复。
广州港务局
2018年11月8日
公开类型:依申请公开
抄送: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州海事局,广州港务局海港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