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港局〔2022〕281号
关于组织开展广州港口船舶排放控制补贴
资金第一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港航企业:
根据《广州市港务局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广州海事局关于印发广州港口船舶排放控制补贴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穗港局规字[2022]2号)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广州港口船舶排放控制补贴资金申请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zwfw.gzonline.gov.cn/vuegzzxsb/offerSteps/selfDetection?serviceCode=11440100MB2D20760W344211504W000,ba3e1803774dde20b3868305bbb0d5b5,进行网上申报。
二、申报时间
申报系统于2022年10月24日9:00起开放,2022年11月4日24:00关闭申报。
三、申报材料
详见《广州港口船舶排放控制补贴资金申报指南》(https://gwj.gz.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8631368.html)。
如有疑问,可致电020-83050391咨询。
附件:《广州市港务局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广州海事局关于印发广州港口船舶排放控制补贴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穗港局规字[2022]2号)
广州市港务局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