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根据《关于广州港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批复》(穗编字〔2013〕201号文)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主要职责:
1、负责水运工程质量管理,对参建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监督。
2、负责管辖范围的水运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资质管理。
3、负责管辖范围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及人员的资质管理。
4、负责检查水运工程参建单位的资质,组织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5、对水运工程使用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设备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已完工的水运工程的质量鉴定和已竣工验收的水运工程的质量评定。
7、组织或参与水运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8、督促有关整改意见的落实。
9、受理水运工程质量缺陷、质量事故的控告、检举。
10、参与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
11、负责对港口、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负责人:陈慕晖
联系地址:广州市沿江中路273号
邮政编码:510110
联系电话:020-83059901
传真:020-83059730
工作日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