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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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学习
留言日期:
2024-08-10
主题:
珠江游运力指标咨询
内容:
1.经了解2018-2020年新增3000运力指标,请问2024年及以后是否有新增珠江运力指标规划? 2.珠江游运力指标竞标资质是否有要求,社会企业是否可以竞标?如有要求,请问具体要求是哪些? 3.竞标成功后是否可以从事珠江游业务或委托在营珠江游业务企业运营?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8-12
答复时间:
2024-08-12
答复单位:
广州市港务局
答复内容:

1.根据《广州市珠江游经营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结合珠江游发展情况,我市将适时出台珠江游新增运力投放方案,明确今后一段时期内珠江游新增运力的数量以及招标的方式、程序、条件等。

2.相关经营主体可根据我市珠江游新增运力投放方案以及《广州市珠江游经营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等相关规定进行竞标。

3.相关经营主体取得珠江游运力指标后,根据《广州市珠江游经营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办理船舶营运手续,从事珠江游业务。不能委托在营珠江游业务企业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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