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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港务局2021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来源:广州市港务局 发布时间:2022-05-27 09:50:44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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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21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变相设定或实施行政许可的;

2.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4.补正告知不规范,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5.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以内办理行政许可的;

6.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或其他问题,欢迎通过邮件或来信来电反映。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市行政许可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广州市港务局2021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职能转变协调处(收)

邮   编:510032

电子邮箱:znzbxtc@gzgo.gov.cn

电  话:020-83126556

广州市港务局

2022531



附件1

广州港务局2021年度行政许可

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现将我单位2021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2021年,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14个主项,拆分后有49个办理项。其中2021年度新增4个委托事项——3个事项受省交通运输厅委托,现已进驻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广东政务服务网),另外一个不纳入行政审批事项管理。2021行政许可申请量25278,其中受理量25278、不受理量0;行政许可办结量23941,其中审批同意量23507、审批不同意量434

一、依法实施情况。

(一)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我局所有行政许可均严格根据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条件进行开展;不存在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情况,详情看附件。今年上半年完成省级4个行政职权事项委托下放我局的承接工作。一是将这4个事项纳入我局权责清单;二是做好4个事项的承接工作。其中,广州内河港总体规划审批按照省厅批复文件要求,不纳入行政审批事项管理,采取文件形式以请示批复的方式完成;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核发按照省厅批复文件要求,纳入我局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新增该项目录清单,并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录入基本信息及办事指南等内容,由于该事项原来使用交通运输部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经与上级部门沟通,交通运输部答复暂不能为我市开通系统审批权限,省交通运输厅将协助我市及时在审批系统中开展具体操作;省管水运工程招标备案、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省管港口工程竣工验收)这两个事项原来已经在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里,此次新增了省管的部分内容,扩大了工作范围。涉省交通运输厅盖章事项,因办件量极少,省交通运输厅建议我局在收到申请时同步告知,按即办件处理。同时我局对承接事项做好相关行政许可配套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完善工作。

(二)加强权责清单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有关规定、上级部门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通知以及我局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牵头全面梳理我局权责清单涉及的所有行政职权。经梳理,我局现保留的项目为:行政许可14项,行政处罚111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7项,其他事项38项,合计删除了3项,新增44项,调整合并及修订了其余事项。通过这次全面的权责清单梳理进一步明晰了我局的职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二、公开公示情况。一是我局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均进驻广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二是将实施依据、程序、条件、期限、申请材料及办法、收费标准、申请文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情况,通过印发规范性文件、办事指南及官方网站发布等形式进行公示,最大限度地便于公众翻阅、下载。

三、监督管理

(一)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广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广州市电子监察系统”中录入执法事前、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信息,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公布有关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监督,提升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

(二)主动对接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目前该系统已完成与“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信用广东”“互联网+监管”等系统的对接,利用“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的归集功能,推进执法结果共享互认。

四、实施效果

(一)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扎实开展新一轮“堵点痛点疏解行动”。根据市统筹梳理的“四类清单”,完成“减材料、做实事、省心办”专项工作。对省事项管理系统中行政许可、其他行政权力此2类事项办事指南申请材料进行优化,梳理可调用电子证照的材料70项、可减免的纸质复印件事项49项、可复用的电子材料18项。完成系统上修订与流程配置并统一发布,接下来将进一步挖掘“减材料”“减证明”空间,简化优化线上线下办事渠道申请材料,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少带、少填、少报、少走、快办”,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同时完成园林绿化工程类、供排水工程类和水利工程类涉及的2项岸线审批事项对接省“一网通办”系统的材料报送,包括配置事项清单、业务表单等。

(二)推进政务服务“跨市通办、市内通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跨域通办。完成我局第一批“跨域通办”事项清单的梳理报送工作,第一批共报送44个事项,以使用广州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事项为主。第二批“跨域通办”事项清单计划930日前已完成报送工作。

(三)加强政务数据有序共享。进一步规范电子证照应用共享,提升共享应用效率。涉及我局23个事项的电子证照共享,其中2个事项属于有条件共享(涉及信息安全),其他事项均为无条件共享,比如我局颁发的港口和水运经营许可证等。

(四)根据《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重点城市及省级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调查评估迎检工作的函》要求,1013日我局已完成服务能力评估指标(17项——减时间(92%)、即办程度(71%)、电子证照应用率(100%)、免快递全流程网办率(57.8%)、便民服务、区域通办、综合受理、减跑动、办事不用跑、办事深度、可网办率、统一认证率、办件过程数据、主动评价占业务申办比例、政务数据目录事项覆盖率、电子证照绑定率、场景服务)和符合性指标(10项——减证便民、统一身份认证、统一入口、服务一致、数据同源、办事指南准确度、事项动态化和精细化管理等)。

五、推行标准化情况2021年,我局梳理完善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完成14项行政许可调整承接等工作,各行政许可事项均已配备对应的办事指南及工作制度,其中办事指南全面向社会公布,指引企业办理业务;工作制度则用于规范行政许可内部审批流程。持续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及目录清单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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