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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引航站关于采购2023年度“点对点”接送高风险岗位人员(引航员)服务询价公告

来源:广州港引航站 发布时间:2022-12-19 13:38:30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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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港引航站(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采购桂山岛综合楼到交通船码头“点对点”接送高风险岗位人员(引航员)服务项目的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采购2023年度“点对点”接送高风险岗位人员(引航员)服务。

  (二)采购服务内容及需求:

  1)接送的车辆必须保证安全,提供年审合格证明。

  2)接送车辆日常维修保养要到位,时刻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提供日常维修保养的记录,车上安装摄像头。

  3)接送车辆要专用,不能用于接送引航员外的任何其他人员。

  4)司机要专职并固定,相对闭环管理,不聚集、不扎堆、不窜门,非必要减少或者避免与社会人员接触。

  5)司机要完成新冠肺炎疫苗加强针接种,身体健康,一周两次核酸检测。

  6)司机要加强日常的疫情防控,接送引航员时,做好个人防护(戴N95口罩、戴手套)。接送完引航员,请引航员签名确认用车情况,及时开展车辆的消毒消杀工作,并做好台账。

  7)妥善处理司机用过的防疫物品。

  8)公司要加强人员培训和教育,调配人力资源,满足24小时接送任务工作。加强防疫物资储备,满足日常防疫工作要求。

  (三)合同期限:原则上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根据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四)项目预算:年度总费用约40万元,为本次项目询价的最高限价。

  二、合格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未被列入以下情形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④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⑤行政处罚数额达到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54号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的(如有多笔处罚的,按合计金额计算)。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无上述所列不良信用记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文件编制

  (一)报价资料需包括:

  1.法人证明书

  2.法定代理人授权书

  3.营业执照

  4.报价表

  上述各项内容每页都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二)报价资料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放弃本次报价:

  1.资料不全,或无按规定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报价资料上的字迹涂改模糊,辨认不清;

  3.逾期交报价资料;

  4.其他不符合本文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四、报价资料的提交

  1.截止时间:自挂网起5个工作日截止

  2.提交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531号大院引航站102室。

  3.报价要求:采取密封报价的方式,以书面报价为准,超过最高限价无效。

  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将不予接收。

  五、定标原则

  1.选取合格报价人当中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人。

  2.最低报价相同时,优先选择承担过“点对点”接送服务或其他服务类相关项目的投标人为中标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递补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六、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广州港引航站

  2.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531号大院广州港引航站101

  3.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先生

  4.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2082296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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