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港局〔2023〕50号
根据《广州市港务局关于印发广州港海铁联运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穗港规字〔2022〕3号)有关要求,为做好广州港海铁联运奖励工作,我局现已开始接收2022-2023年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请相关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材料,超过时限不予受理。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1604港口管理处,电话:(020)83050265。
特此公告。
广州市港务局
2023年3月20日
穗港局〔2023〕50号
根据《广州市港务局关于印发广州港海铁联运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穗港规字〔2022〕3号)有关要求,为做好广州港海铁联运奖励工作,我局现已开始接收2022-2023年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请相关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材料,超过时限不予受理。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1604港口管理处,电话:(020)83050265。
特此公告。
广州市港务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