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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港务局广州港出海航道维护工程预算、结算评审服务采购项目询价通告

来源:广州市港务局 发布时间:2023-10-25 18:00:17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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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港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广州港出海航道维护工程预算、结算评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简要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港务局广州港出海航道维护工程预算、结算评审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概要:

  1、对广州港出海航道南段维护工程(2022-2023 年度)第二阶段、广州港出海航道北段维护工程(2024-2025 年度)开展预算评审。重点审查审查预算的编制是否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审查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工程量计算规则与计价规范规则或定额规则的一致性;预算单价套用的合理性、各种计价依据使用是否恰当,各项费率计取是否正确;各种要素市场价格选用、应计取的费用是否合理等。出具预算评审报告。

  2、对广州港出海航道南段维护工程(2022-2023 年度)第一阶段、广州港出海航道南段维护工程(2022-2023 年度)第二阶段、广州港出海航道北段维护工程(2022-2023 年度)开展结算评审。审核工程是否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施工图预算所列工程量是否全部完成;审核结算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等;审核结算所列项目的合理性、计算的准确性、综合单价的正确性;审核规费、税金及其他费用是否正确、计算基础是否符合规定、费率的采用是否正确、独立费的计取是否正确。出具结算评审报告。

  (三)服务期限:

  1、预算评审的服务期限。采购人提交预算评审资料后15天内出具评审报告。

  2、结算评审的服务期限。采购人提交结算评审资料后45天内出具评审报告。

  (四)采购限价

  预算评审费=基本收费*折扣率,结算评审费=(基本收费+效益收费)*折扣率。注:基本收费=预结算实际送审额*费率,效益收费=核减额*费率≤3万元。

  各投标人根据自身能力报出评审费的折扣率,折扣率必须为100%或以下,为固定值,精确到两位小数。

评审类型

项目

收费项目

预结算送审额(亿元)

费率

预算评审

广州港出海航道南段维护工程(2022-2023 年度)第二阶段

基本收费

1.2833

0.24‰

预算评审

广州港出海航道北段维护工程(2024-2025 年度)

基本收费

3.1500

0.24‰

结算评审

广州港出海航道南段维护工程(2022-2023 年度)第一阶段

基本收费

1.7196

0.3‰

效益收费(上限不超3万)

核减额

0.50%

结算评审

广州港出海航道南段维护工程(2022-2023 年度)第二阶段

基本收费

1.2833

0.3‰

效益收费(上限不超3万)

核减额

0.50%

结算评审

广州港出海航道北段维护工程(2022-2023 年度)

基本收费

1.0179

0.3‰

效益收费(上限不超3万)

核减额

0.50%

  二、合格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报价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近三年做过水运工程项目的预算或结算评审。

  (四)评审团队至少三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

  (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价。

  三、报价文件编制

  (一)报价文件一式贰份,其中,壹份正本,壹份副本;

  (二)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载明详细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并密封):

  1.报价一览表(附件1);

  2.报价承诺函(附件2);

  3.报价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派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相关项目经验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10月25日

  (二)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三)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1602室

  五、定标原则

  选取合格报价人当中折扣率最低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0%须提供低价原因及成本控制详细书面说明。

  六、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市港务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1602室

  联系方式:李明英  83050281



  附件1

  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广州市港务局广州港出海航道维护工程预算、结算评审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报价(折扣率)

广州市港务局广州港出海航道维护工程预算、结算评审服务采购项目

  注:a) 此表的内容根据询价文件要求包含所有需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及利润。

  b)报价表述限于选用中文大写或阿拉伯数字小写,均已核定准确无误。

  c) 此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报价文件中,一份装在报价信封内。



                                                         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报价承诺函

报价承诺函

致:广州市港务局

  根据你们广州市港务局广州港出海航道维护工程预算、结算评审服务采购项目的询价文件要求,(全名及职衔)经正式授权并以报价人(报价人名称)的名义参加报价,并提交报价文件正本。签字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

  1.我们愿意遵守采购人询价文件的各项规定,供应符合“采购需求书”所要求的广州市港务局广州港出海航道维护工程预算、结算评审服务采购项目的相关服务。

  2.我们同意本报价自询价截止日起90天内保持有效。如成交,则有效期延至采购合同执行期满时止。

  3.我们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询价文件及附件,包括答疑纪要、澄清补充通知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清晰理解询价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们同意提供采购人要求的有关报价的其他资料、数据或信息。

  5.我们承诺在本次报价中提供的一切资料和文件,无论是原件或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准确无误和有效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我们愿意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我们完全理解,采购人及其询价小组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或其它任何报价。

  7.所有有关本次报价的函电请寄:(地址)                              

  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                  

  电话:               传真:               邮编: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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