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管理中心:
《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管理中心关于申请如意坊放射线系统工程(一期)涉水施工变更航道的函》(穗中交管迁〔2023〕1001号)及临时航道水深测图等资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因如意坊放射线系统工程(一期)施工需要,根据《如意坊放射线系统工程(一期)临时航道工程设计方案设计报告(修编稿)》及临时航道水深测图、航标配布方案等资料,同意工程白沙河水域自发文之日起启用白沙河航道通航,航道通航宽度为100米,维护水深为4.0米,平面布置及水深测图见附件。
二、你中心应组织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管理,提高施工效率,确保本阶段航道使用期间完成相应隧道施工任务,减少对通航的影响。下阶段航道转换前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三、航道转换期间,你中心应组织施工单位根据海事、航标部门的要求做好安全警戒、航标移设等工作。白沙河航道使用期间,你中心应组织施工单位做好航道维护,确保通航宽度、水深满足设计要求,每季度向我局内港分局提交具备测量资质单位出具的工程水域航道水深测图。应配合港务、海事等部门做好附近水域的航道及通航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如意坊放射线系统工程(一期)临时航道工程设计方案设计报告(修编稿)》中各项保障措施,确保航道安全畅通。
四、涉及水务、地铁、过江管线保护等其他行业的有关事宜,请向相关部门咨询办理。
附件:临时航道水深测图.pdf
广州市港务局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