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航运交易所(采购人)对《2024年业务推广宣传》项目进行公告。
一、项目名称
广州航运交易所《2024年业务推广宣传》项目
二、最高限价(元)
人民币14万元
三、采购需求
进行《2024年业务推广宣传》项目的视频策划、脚本内容创作、视频拍摄与剪辑、视频号账号运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珠江航运指数资讯视频、航运专访系列视频以及运营工作。制作的视频内容应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的条款规范内进行传播,所呈现的内容不得虚假夸大,内容需要准确合理,用词恰当,内容不涉密、不出现敏感词汇,不侵犯商业秘密等。所有视频需打上甲方单位标识(logo名称等),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如发生时,其侵权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并不得损害采购人的利益。
1.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的内容:
第一部分
珠江航运指数资讯视频制作
工作内容:根据珠江航运指数周报内容,创意筹划、梳理转变为短视频并及时在指定平台进行播报、推广。
第二部分
航运专访系列视频制作
工作内容:创意策划采访及视频内容、撰写文案脚本、拍摄及剪辑、配音、后期制作。
2.根据视频制作需求配备专业人员。
3.视频内容应重点将“珠江航运指数视频化展示”、“航运业联动工作及成果”二大板块有机结合,作品起到扩大广州航运交易所影响力、树立指数品牌形象、提升珠江航运指数业界认可度的作用。
4.开展必要的视频推广工作,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
5.成果交付
交付时间:在签订合同后至2024年12月31日;
交付内容:见下表
(以实际拍摄视频类型和条数进行结算。)
6.交付方式为:(1)以U盘(2个)和刻录光盘(2张)的形式交付,储存项目所有视频成片文件;(2)完成视频成片在“广州航运交易所”视频号的发布工作。
四、供应商资格
(一)要求企业实力强、具有可靠良好的资信状况。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项目负责人需有3年以上视频制作领域相关工作经验。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价文件组成
请报价人按照文件要求的格式、内容制作报价文件,用A4纸打印,并按以下顺序固定装订,并加盖骑缝章(正本、副本各壹份)
(一)报价函(报价需精确到不同拍摄视频类型单条视频的价格)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
(三)2021年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材料须提供合同或其它有效的证明文件(如有)。
(四)拟投入项目团队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业绩或获奖证明材料。
(五)报价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如项目实施方案等。
以上凡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六、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密封在文件袋中,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内容涂改无效。封皮上均应写明:
致:广州航运交易所
项目名称:广州航运交易所《2024年业务推广宣传》项目
注明:“请勿在评选时间之前启封”及报价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七、报价截止时间、询价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挂网之日起至2024年4月1日。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挂网之日起至2024年4月1日16:00时。
3.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5楼广州航运交易所。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询价文件,将不予接收。
八、定标原则
本次询价由广州航运交易所《2024年业务推广宣传》项目采购小组组织评标。
1.选取合格报价人当中价格最低的报价人为本项目推荐成交人。
2.最低报价相同时,选取业绩优秀、编制方案详细全面的单位为成交人。
3.为防止恶意低价竞争,报价低于最高限价60%的单位,必须提供详细的书面说明,相关佐证资料真实可信。采购人认为报价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视为无效报价处理。
4.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本次合作机会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递补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航运交易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5楼广州航运交易所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先生、潘小姐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20-8305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