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广州港20万吨级航道工程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相关要求,现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概况
(1)项目名称:广州港20万吨级航道工程;
(2)性质:改扩建;
(3)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珠江口伶仃洋,北起广州港南沙港区南沙作业区(伶仃航道折点G),南至内伶仃岛西侧水域(伶仃航道折点E'),航道全长约为24.1km。
(4)建设规模:本项目拟按满足20万吨级集装箱船(限制吃水)与15万吨级集装箱船(限制吃水)对遇通航标准,对伶仃航道E'G航道段进行拓宽,航道总长24.1km,航道通航宽度460m,设计底高程维持-17.0m不变(当地理论最低潮面起算),总疏浚工程量约2659.31万m³,总投资约32.69亿元。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市港务局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020-83050269
邮箱:ye_323@126.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16楼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5、提交公众意见表方式和途径
可与建设单位电话联系、发送邮件或者邮寄,也可由建设单位直接领取。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