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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20万吨级航道工程环评第一次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4-28 10:24:31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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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广州港20万吨级航道工程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相关要求,现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概况

  (1)项目名称:广州港20万吨级航道工程;

  (2)性质:改扩建;

  (3)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珠江口伶仃洋,北起广州港南沙港区南沙作业区(伶仃航道折点G),南至内伶仃岛西侧水域(伶仃航道折点E'),航道全长约为24.1km。

  (4)建设规模:本项目拟按满足20万吨级集装箱船(限制吃水)与15万吨级集装箱船(限制吃水)对遇通航标准,对伶仃航道E'G航道段进行拓宽,航道总长24.1km,航道通航宽度460m,设计底高程维持-17.0m不变(当地理论最低潮面起算),总疏浚工程量约2659.31万m³,总投资约32.69亿元。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市港务局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020-83050269     

  邮箱:ye_323@126.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16楼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5、提交公众意见表方式和途径

  可与建设单位电话联系、发送邮件或者邮寄,也可由建设单位直接领取。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广州港20万吨级航道工程公众参与调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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