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广州港桂山锚地(18GSA)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州港桂山锚地(18GSA)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广州市港务局
建设地点:珠江口外桂山岛西侧海域
建设内容:现有桂山锚地作为引航锚地,整体呈矩形,面积7.77km2。本工程将现有桂山锚地向西、向北侧扩建,与现有锚地形成连片锚地合并使用,扩建范围为不规则五边形,面积6.95km2。扩建后可作为5万吨级(不满载)及以下非危险品船舶锚泊候潮、待泊、引航、检疫和联检锚地。清礁工程量共9139m³,拆除四尺岩灯桩及其附属设施,并清除水下障碍物一处。新设灯浮标2座,1座虚拟AIS航标。本工程于2022年5月31日~2023年8月3日开展施工建设,于2023年12月完成交工验收。工程实际总投资约5113.47万元,环保投资为570.302万元,占工程投资的11.2%。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通过网盘下载。
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uDFsMkj7StaKuGpzYaJWg 提取码:u43g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020-83050278
电子邮件:gwjxxb@gz.gov.cn
广州市港务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