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港局〔2023〕102号
广州市港务局转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开展水运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水运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港口工程、航道整治、航道疏浚、航运枢纽、过船建筑物、修造船水工建筑物等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采用广东省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22年版)。其中省审批(核准)的项目从2023年6月1日起通过“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展;其他项目可自行选择在“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开展。
二、省审批(核准)的港口工程、航道整治、航道疏浚、航运枢纽、过船建筑物、修造船水工建筑物等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及咨询、监理招标等,在省有关招标文件范本印发前,继续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开展。
特此通知。
附件:
1.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水运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粤交基〔2023〕99号)pdf
3.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公告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pdf
广州市港务局
2023年5月30日
(联系人:黄承力;联系电话:83050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