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港局函〔2019〕512号
广州市港务局关于注销广州中船文冲船坞
有限公司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广州中船文冲船坞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注销广州中船文冲船坞有限公司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根据港口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批复如下:
你司由于业务转由广州文冲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经营,现申请注销《港口经营许可证》。根据《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同意注销你司《港口经营许可证》((粤穗)港经字(0141)号),《港口经营许可证》及附页自批复之日起作废。你司今后若从事港口经营业务须重新申请《港口经营许可证》。
此复。
广州市港务局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