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企业名称;
(二)企业迁移;
(三)变更出资人;
(四)歇业、终止经营;
(五)减少运营船舶;
(六)变更提单、客票或者多式联运单证;
(七)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子公司经营相应业务;
(八)拥有的船舶在境外注册,悬挂外国旗。
前款情形涉及经营许可证信息变更的,由交通运输部换发相关经营许可证;企业终止经营的,应当将有关许可证书交回交通运输部。
(一)变更企业名称;
(二)企业迁移;
(三)变更出资人;
(四)歇业、终止经营;
(五)减少运营船舶;
(六)变更提单、客票或者多式联运单证;
(七)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子公司经营相应业务;
(八)拥有的船舶在境外注册,悬挂外国旗。
前款情形涉及经营许可证信息变更的,由交通运输部换发相关经营许可证;企业终止经营的,应当将有关许可证书交回交通运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