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
(交水规〔2020〕6号)中第四款第(三)条内容:水路运输经营者将全部经营船舶的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和海务、机务管理业务委托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负责的,不要求其配备海务、机务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