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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港务局广州港出海航道维护工程预算、结算评审服务采购项目询价通告

来源:广州市港务局 发布时间:2021-06-30 16:38:34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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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港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广州港出海航道维护工程预算、结算评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简要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港务局广州港出海航道维护工程预算、结算评审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概要:

1对广州港出海航道南段维护工程(2020-2021度)第二阶段和广州港出海航道北段维护工程(2022-2023年度)项目开展预算评审。重点审查审查预算的编制是否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审查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工程量计算规则与计价规范规则或定额规则的一致性;预算单价套用的合理性、各种计价依据使用是否恰当,各项费率计取是否正确;各种要素市场价格选用、应计取的费用是否合理等。出具预算评审报告。

2、对广州港出海航道南段维护工程(2020-2022年度)第一阶段开展结算评审。审核工程是否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施工图预算所列工程量是否全部完成;审核结算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等;审核结算所列项目的合理性、计算的准确性、综合单价的正确性;审核规费、税金及其他费用是否正确、计算基础是否符合规定、费率的采用是否正确、独立费的计取是否正确。出具结算评审报告。

(三)服务期限

1预算评审的服务期限。采购人提交预算评审资料后15天内出具评审报告。

2、结算评审的服务期限。采购人提交结算评审资料后45天内出具评审报告。

(四)采购限价

预算评审费=基本收费*折扣率,结算评审费=(基本收费+效益收费)*折扣率。

各投标人根据自身能力报出评审费的折扣率,折扣率必须为100%或以下,为固定值,精确到两位小数。

项目

收费基数

费率

备注

基本收费

送审预算价

0.24‰


送审结算价

0.3‰


效益收费

核减额

1%

效益收费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

二、合格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

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报价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近三年做过水运工程项目的预算或结算评审。

评审团队至少三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价。

三、报价文件编制

(一)报价文件一式贰份,其中,壹份正本,壹份副本;

(二)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载明详细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并密封):

1.报价一览表(附件1);

2.报价承诺函(附件2);

3.报价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派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相关项目经验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开始时间:20216月30

(二)递交截止时间:20217月71730分(北京时间)

(三)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1519

五、定标原则

选取合格报价人当中折扣率最低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0%须提供低价原因及成本控制详细书面说明。

六、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市港务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1519

联系方式:李明英83050281

广州市港务局

2021年6月30日

附件:附件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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