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港务局番禺分局2024年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最高限价(元):人民币210000元
三、采购数量:1项
四、采购项目需求
(一)采购内容
分局后勤服务工作人员
(二)主要工作内容及地点
1.主要工作
(1)协助做好分局日常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及劳保用品的领用及管理工作。
(2)协助做好分局机关会务工作,做好会场安排、茶水供应、会议设备的管理、视频会议调试工作。
(3)负责分局机关报刊杂志分发、文印、邮件收寄等工作。
(4)协助做好分局执法执勤车辆的日常保养、维护、运行数据登记统计等工作(需持有驾驶证)。
(5)负责分局机关、执法五科食堂工作,做好工作日中午工作人员的伙食保障。
(6)完成分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2.工作地点
(1)分局机关:广州市番禺区环城东路47号
(2)执法五科: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海傍路29号
(三)选派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
3.遵守工作纪律,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好。
4.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形。
5.供应商选派人员人数至少为4人,并符合以下条件:选派人员中至少有一名持有驾驶证(准驾车型C1以上);协助文书工作人员,须具有中专或同等以上学历,熟悉电脑基本文档处理,年龄在45岁以下;负责食堂工作人员年龄须在55岁以下(需提供健康证)。
6.供应商选派的人相对固定,须经采购人面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如供应商要求更换选派人员的,需提前5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提交拟更换人员的相关书面材料,经采购人同意且面试合格后方可更换。
7.若供应商选派的人员不能适应工作要求,或者工作态度不端正,拒不配合做好安排的工作,采购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
8、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期内选派人员的工资待遇明细。
(四)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止(由于政策原因,采购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五)付款方式
采购人在合同签定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给中标供应商,剩余金额分别于2024年9月支付合同总额的10%,2025年3月支付合同总额的40%,2025年7月期满服务评价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10%。中标人须提供:(1)开具的正式发票;(2)服务完成情况评估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五、供应商资格
具备满足本公告采购需求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投标人的工作人员符合《劳动法》相关要求。
六、报价文件组成:报价单、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服务承诺书、诚信承诺书等报价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以上文件均加盖公章。
七、报价文件要求:报价资料注明报价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内容无涂改,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自公告之日后三个工作日止
九、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环城东路47号3楼综合科
十、联系人:邓先生,电话:020-84882815
附件:1.报价单(参考模板).docx
广州市港务局番禺分局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