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港务局内港分局2025年办公后勤服务项目
二、项目最高限价(元):人民币350000元
三、采购数量:1项
四、采购项目需求
(一)采购内容
综合维修维护、车辆管理及驾驶、综合内勤等办公后勤服务。
(二)主要工作内容及地点
1.主要工作
(1)综合维修维护服务,主要对办公设施的基本检修和维护管理。对办公设施进行日常维修和维护,包括对办公区域内的水电(含给排水、电线、电话、网络线路)、办公家具、门窗、吊顶天花等设施进行日常巡检和维修。
(2)车辆管理及驾驶服务,主要负责提供日常车辆驾驶、车容车貌、车辆年检、送修等服务。目前,内港分局的行政管理对象有1412家,主要分布在越秀区、天河区、海珠区、荔湾区以及番禺大学城区域内,分局所属的5个执法科针对上述管理对象开展日常全覆盖监督检查以及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的重点专项监督检查。车辆管理及驾驶服务主要是在日常及节假日期间为执法人员提供车辆驾驶保障,具体是做好内港分局3台执法车辆的日常安全驾驶,车容车貌的清洁维护、听从分局车辆管理部门的调度安排、按要求做好车辆年检送修等工作。
(3)综合内勤服务,主要负责日常会议管理、会务服务、分发报刊、订餐统计、文印管理、办公用品管理等内勤服务。协助做好文印、文书等辅助性工作,协助做好日常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和劳保用品的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会务工作,包括会场安排、茶水供应、会议设备的管理和调试工作,负责报纸杂志分发、公务邮件收寄等工作,协助做好分局公务车和公务船的日常管理和运行数据登记统计、用水用电登记统计等,协助完成分局履职所需的辅助性和服务性后勤事务等。
(4)完成分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2.工作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
(三)驻场服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
3.遵守工作纪律,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好。
4.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形。
5.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服务人员中至少有两名持有驾驶证(准驾车型C1以上)且年龄在55岁以下;协助会务工作人员,须具有中专或同等以上学历,熟悉电脑基本文档处理,年龄在50岁以下。
6.服务人员相对固定,须经采购人面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7.若供应商选派的人员不能适应工作要求,或者工作态度不端正,拒不配合做好安排的工作,采购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
(四)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由于政策原因,采购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五、供应商资格:
具备满足本公告采购需求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八)报价人的工作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要求。
六、报价文件组成:报价单、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服务承诺书、诚信承诺书等报价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以上文件均加盖公章。
七、报价文件要求:报价资料注明报价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内容无涂改,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自公告之日后3个工作日止。
九、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1513室综合科。
十、联系人:龚先生,电话:020-83059639
附件1:报价单(参考模板).docx
附件2:投标、报价诚信承诺书.docx